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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怎样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条件

1. 申请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是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符合政策条件人员。

2.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属于市内定点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应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按照相关政策、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提交了开班申请、培训方案等,并经审核确认。

(二)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料

根据不同的培训组织形式,培训补贴按照以下程序申请:

1.对学员垫付培训费用的,结业后可由定点培训机构集中申报(持身份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经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至学员银行账户。

2.对项目制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垫付、信用支付和免费开展培训的,结业后由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经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至定点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帐户。

3.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审核后由市财政部门拨付至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帐户。

   

   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创业培训科  0728-6250291  0728-6297652

二、怎样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职工;

2.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料

1.证书原件;

2.本人社保卡。

(三)申请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选择“潜江市”,进入“技能提升补贴”中的“个人申报”模块,按要求填报,如实填写手机号和证书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申请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申报;如果不满足申报要求,系统会提示相关原因,点击“确定”,按照提示修正或完善后,可重新申报。

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0728-6239199

三、怎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对象、条件和贷款额度

1.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条件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具体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上十类对象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申请条件为①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②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③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流程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①填表。由申请人到市诚信担保中心、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和就业局领表,填写《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等资料。②反担保人单位盖章。小学、初中老师担保需同时盖学区章和学校章。市财政发工资的人员需要到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盖章,非财政发工资的反担保人,不需要到财政局盖章;③资格审核。申请人到市就业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核,若不符合条件,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条件,当即受理。④提交表格。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持身份证原件一起到担保中心现场签字,办理担保手续。⑤现场调查。由经办银行负责,担保中心配合。⑥贷款发放。经办银行电话通知办理贷款手续。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小微企业到市就业局一楼大厅申请,若不符合条件,将材料一并退回,若村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当即受理。审核合格后送经办银行,经办银行自收到贷款资料7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和审核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向借款申请人反馈并说明原因,并告知人社部门。

(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①《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申请表》( 4 份贴好照片);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份);④提供符合对象身份证明村料(复印件1份)。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①《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办理就业登记(复印件1份);④企业职工花名册(复印件1份);⑤企业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1份);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1份)。

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指导科  0728-6250386


四、怎样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

1.对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在潜江创办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上的,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料

1. 《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 银行卡(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复印件一份,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6.外出(返乡)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7.带动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援助服务中心 0728-6250386

五、怎样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

1.对具有本市户籍实现灵活就业,且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4555”(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2.对企业招用农村转移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4555”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当年度申请补贴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原件一份;

3)补贴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明细账单;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开户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开具实际发放收据。

     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援助服务中心 0728-6250386

六、怎样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条件

1.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单》;

3.吸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资料;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需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28-6237447

七、怎样申请公益性岗位?

(一)公益性岗位职责

公益性岗位是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二)申请公益性岗位条件

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2.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申请公益性岗位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湖北省就业创业证》。

   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综合信息科0728-629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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