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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问答

1.国家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受义务教育权利有哪些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是每个父母(或监护人)应尽的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不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放任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是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总体原则是“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具有园林城区户口是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条件,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房屋土地证、房屋规划许可证)是划片的主要依据。

3.“就近入学”是指所有学生都能到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不是绝对就近,而是相对就近。因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和不规则性,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也都不尽相同,学校招生区域划分要依据多种因素进行考量,因此不可能让每一名学生都到其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

4.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需要哪些条件?

答:园林城区(含园林、泰丰,下同)小学新生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二是具有园林城区户籍;三是具有城区有效居住证明。城区户籍是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基本条件,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园林城区初中新生入学主要依据城区有效居住证明。

5.在园林一小、园林三小、园林五小、马家台小学、曹禺小学就读新生有哪些要求?

答:在园林一小、园林三小、园林五小、马家台小学、曹禺小学服务范围内,具有有效居住证明,没有园林城区户籍的,可直接依据有效居住证明到对应学校报名就读。

6.哪些资料属于有效居住证明?

答:有效居住证明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需全部产权);二是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三是购房合同、正规的购房发票和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购房已入住)。以上三类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其中一项即可。有效居住证明可以是学生本人、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但需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学生与有效居住证明之间的关系。不能出示有效资料证明关系的,居住证明不被认定为学生入学的有效证件。

  7.新建学校招生有哪些政策?

答:市实验小学北校区(三江路与东环大道交汇处)今年九月投入使用,招生条件、招生区域、招生计划等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原实验小学高新校区招收的一、二年级学生整体搬迁到实验小学北校区就读。原实验小学高新校区更名为“潜江经济开发区高新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该校从今年秋季开始招收一年级、七年级学生,主要服务于泽口区域内学生。原泽口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学生整体搬入高新学校就读。

8.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要年满6周岁吗?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学位富余情况和综合考虑儿童身心发育特点统筹确定”。由于园林城区学校学位紧张,在园林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必须年满6周岁,即在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9.哪些人员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答:(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件须满1年,2020年5月31日前)及居住地证明。

(2)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单位出具的1年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缴纳的1年社保金发票。

(3)灵活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劳动就业局颁发的就业创业证、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与房主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缴费发票,且租住2年以上(2019年5月31日以前租住)。

1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区域划分:居住在潜阳路以南,长渠路以东的学生到马家台小学就读;居住在潜阳路以北,殷台路以南的学生,以及居住在长渠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五小就读;居住在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

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区域划分:居住在潜阳路以南,棉原路以西的学生到园林二中南校区就读;居住在棉原路以东,东风路以南的学生到曹禺中学泰丰校区就读;居住在殷台路以北的学生到高新学校就读;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到园林一中就读。

11.新学期,小学和初中新生报名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城区小学新生于7月1日至4日在网上预约叫号,7月5日至7月8日,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对应学校审核登记报名。初中新生于7月8日至9日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7月10日至11日持“入学通知书”和综合素质报告簿到对应的初中学校登记报名。乡镇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时间与城区同步。

1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的原则,即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民办学校按照招生文件要求进行招生。有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可自行到学校咨询。

13.返乡回读的初中新生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返乡回读的初中新生于7月5日前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或园林教育分局登记办理入学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将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对应学校报名。

14.园林城区转学插班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各地必须多措并举消除特大班额和大班额。因此除返乡回读学生外,园林城区公办学校不接收非正常转学插班学生入学。返乡回读学生是指具有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须满1年,2020年5月31日前),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实际已入住)的学生,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予以酌情考虑。属于返乡回读的学生,需持城区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到对应学校申请转学插班,填写《转学申请表》,学校、学区(分局)审核后集中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办理转学手续。

15.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今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内,任何学校不得新增大班额,对于已有的大班额要采取分班等形式予以消除,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16.义务教育期间择校对学生考试升学有哪些影响?

答:《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潜教基[2015]5号)规定,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只要有一次择校行为(包括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及中途非正常异动),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将不享有潜江中学指标生分配资格。

17.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因身体原因暂时不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返校就读;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随班就读”,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重病重残,失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经过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后,进行居家康复。

18. 如何保障贫困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答:对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严格落实“一补”政策,即“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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