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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19年“星创天地”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64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我市星创天地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星创天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科技通〔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星创天地”目的意义

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星创天地建设,在我市着力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在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支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潜江市“星创天地”申报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在潜江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二)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建有网上服务平台,提供行业动态、教育培训、产品展示、资源对接等服务;涉及农产品销售的有自建网络电商平台,或依托国内主流网络电商平台开展服务,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五)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能够吸引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服务对象能够免费或低成本使用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生产基地等实体场地和网上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应当建立种子基金或孵化资金,引导创投机构、金融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融资服务。入驻企业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报《潜江市“星创天地”申报书》,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对申报书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备案为市级“星创天地”。申报书于52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樊文伟 李珂

    联系电话:0728-6294549   18086183826  

       箱:like2630@qq.com

       址:潜江市西城市场路3号科技局103办公室

    

    附件:潜江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2019513

2019潜江市“星创天地”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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