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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机构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 0~6 岁儿童。

二、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投诉电话

潜江市园林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潜江市园林街道园林南路54号

工作日

0728-8100949

潜江市建设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潜江市园林街道建设街62号

工作日

0728-6243835

潜江市江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潜江市园林街道章华中路73号

工作日

0728-6243776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卫生院

潜江市园林街道东风路51号

工作日

0728-6243407

潜江市泰丰办事处卫生院

潜江市泰丰街道东方路5号

工作日

0728-6292120

潜江市广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安康路G8号

工作日

0728-6511580

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油建医院

潜江市广华街道五七大道157号

工作日

0728-6501048

潜江市泽口卫生院

潜江市章华北路512号

工作日

0728-6201607

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卫生院

潜江市杨市街道杨市刘岭街5号

工作日

0728-6400799

潜江市周矶办事处卫生院

潜江市周矶街道潜阳西路205号

工作日

0728-6351670

潜江市高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潜江市高场街54号

工作日

0728-6483555

浩口镇卫生院

潜江市浩口镇早阳路3号

工作日

0728-6721281

潜江市张金镇中心卫生院

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28号

工作日

0728-6641421

潜江市老新镇卫生院

潜江市老新镇老新路182号

工作日

0728-6841261

潜江市渔洋镇卫生院

潜江市渔洋镇镇中心路4号

工作日

0728-6891253

潜江市熊口镇中心卫生院

潜江市熊口镇熊后路3号

工作日

0728-6631392

潜江市积玉口镇卫生院

潜江市积玉口镇文卫路2号

工作日

0728-6712120

潜江市竹根滩镇卫生院

潜江市竹根滩镇文卫路101号

工作日

0728-6300531

高石碑镇卫生院

潜江市高石碑老街1号

工作日

0728-6791295

潜江市王场镇中心卫生院

潜江市王场镇东岳街21号

工作日

0728-6702706

潜江市龙湾镇中心卫生院

潜江市龙湾镇曾家巷28号

工作日

0728-6621059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总口路17号

工作日

0728-6391150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富康路77号

工作日

0728-6831108

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光明路40号

工作日

0728-6681493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后湖大道142号

工作日

0728-6741531

潜江市熊口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熊口管理区文卫路1号

工作日

0728-6633550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卫生院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五七大道366号

工作日

0728-6763179

、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 1 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 1 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 28~30 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 3、68、1218、2430、36 月龄时,共 8 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  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 6122436 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 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每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  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四、服务流程

五、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  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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