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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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潜江市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使市区供水达到水质好、水压足、水量够、计量准,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业务接待 办理用户给水申请,符合用水规定,各项手续齐全应立即登记,3日内转交设计单位。复核设计底图,7日内审批完毕。客户交齐有关费用完善各自手续后,1日内将底图及资料转交安装工程单位施工。 联系电话:6244107转8203 部门:技术科勘测设计室 (二)工程安装 接到客户给水工程图纸和有关资料,缴齐工程预付款,具备施工条件,3日内安排施工。 (三)水质检测 发现水质问题,2小时内采样化验,一周内给用户作出明确答复。 (四)投拆与监察 本公司的上述承诺会受到有效监察。用户对公司的工作不满意,可到责任部门投诉,投诉在3日内得到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如果不及时答复,每拖延1天,扣罚责任人10元作为投诉人的补偿;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公司将向用户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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