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湖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组织机构代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代码编制规则编制,赋予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代码登记手续,申领代码证书: (一)经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经企业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三)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四)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
受理部门:潜江市标准化管理所 电话:0728—6234490
办理程序: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 2、提供有关证件: ①单位行政公章; ②法人代表(负责人)和填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登记批准成立文件复印 件)。 3、审查合格后交费制证; 4、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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