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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办证程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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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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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潜江经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人体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我局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市药监局切实履行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监工作方针,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帮助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为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认证竭诚服务。 二、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证百万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举报投诉的登记率达到100%,查处率100%。对群众的举报投诉立即展开调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符合立案的在规定时间内立案查处(稽查举报投诉电话0728-6298827)。 三、对要求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内外客商,收到申请和相关资料后立即作出答复,符合条件者立即进入办证程序,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并为客商出主意,想办法,争取相关政策。 四、保证药品及医疗器械检验结果的及时、公正、准确。 五、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潜江市药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将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做到程序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对违反承诺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查处,收(罚)一赔十。情节轻微的,由局领导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局长当面赔礼道歉,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分管领导、局长引咎辞职。违诺举报电话:0728-623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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