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贸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拟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制定全市对外经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全市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并组织实施;汇总编报全市外贸出口及利用外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外经贸工作。 (三)负责全市生产企业、外贸流通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市生产企业、外贸流通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的年审工作。 (四)负责全市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来件装配及以进养出业务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出口商品的商标及配额许可证的申报,并对企业出口商品配额投标资格进行审核。 (五)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稽核工作。 (六)负责全市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及合同、章程的变更工作;组织、参与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七)指导和归口管理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及有关涉外经贸活动;负责组织并审核我市企业参与广交会等外经贸活动。 (八)负责联系各级外经贸企业协会的工作。 (九)负责全市技术出口、劳务输出和对外工程承包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对外经济援助项目。 (十)对外经贸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指导外经贸企业改革。 (十一)负责组织全市外经贸企业人员涉外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综合协调局机关各科职责分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对外联络及保密工作;负责全市外经贸计划统计的汇总编报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负责联系对外贸易企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外经贸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负责组织全市外经贸企业人员涉外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和信访工作。 (三)对外贸易管理科 负责全市生产企业、外贸流通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市生产企业、外贸流通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证书的年审工作;负责全市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来件装配及以进养出业务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出口商品的商标及配额许可证的申报,并对企业出口商品配额投标资格进行审核;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负责组织并审核我市企业参与广交会等外经贸活动;规划全市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并组织实施;汇总编报全市外贸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外资外经管理科 参与编制全市利用外资的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吸引外资的具体办法;负责全市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及合同、章程的变更工作,参与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汇总编报全市利用外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外商 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市技术出口、劳务输出和对外工程承包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对外经济援助项目;负责管理我市在境外设立的非贸易性合资(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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