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市长信箱
政府机构
政府文件
政务动态
政务访谈
财政公开
计划规划
人事信息
统计数据
友好往来
纪检监察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政府组成部门
水利局(防汛抗旱办)

主要职责

  市水利局作为市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和河道、湖泊,主管全市防汛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管理,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制订全市水利政策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市内主要河流、湖泊流域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依据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处理部门之间和镇、处、场之间的水事纠纷。
  (四)主管全市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和水利设施;负责河流、湖泊、渠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
  (五)抓好全市农村水利、供水、饮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排灌区的建设及管理。
  (六)负责全市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七)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跨镇、处、场的重要水利工程;对全市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负责管理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对外技术经济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水利队伍的建设。
  (九)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排涝抗旱工作,对全市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排涝抗旱调度。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协调,搞好上下联系;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报告和总结;负责重大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新闻宣传工作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二)政工科(挂监察室和老干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本行业劳动保护、保险、工资、福利及工人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编制全市水利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本行业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水利职工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经济发展战略、年度计划,拟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归口管理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组织筹措水利建设资金,负责水利规费收费的使用管理;编制水利资金计划,审查编报水利事业经费预算及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局直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全市水利行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水利执法工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归口协调镇、处、场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工作。
  (五)农村水利科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流域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审核、报批;指导镇、处、场供水、农村饮水和农村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河流、渠道、湖泊的勘测、设计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