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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委员会(安全办、乡镇企业局)

主要职责

  (一)全面综合反映经贸工作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年度调控指导计划,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平衡主要生产要素,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及技术目录;联系工业商贸领域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三)研究和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落实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规;发布重要产品产销信息,监测、分析和组织调控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实施工贸结合政策。
  (四)组织实施扩大工业商贸企业自营出口和机电产品出口;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协调解决工业商贸领域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机电产品招标工作。
  (五)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类工业商贸企业实行宏观管理与指导;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脱困;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六)落实全市企业技术进步的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利用市外资金工作;制定工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与实施意见,负责参与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七)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实施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负责特种、特许行业生产许可企业的认定及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交通运力协调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的监督管理,协调和管理市域内的用电工作。
  (八)制定和实施企业职工培训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经贸系统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领域智力引进规划。
  (九)管理、协调、指导各工业商贸行业办公室及建材装饰市场、江汉大市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市乡镇企业工作。
  (十)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调研、宣传、机要、档案、督办、信访、保密以及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起草本委重要文件、报告、讲话和大型会议的筹备组织;负责机关财务、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指导计划;参与全市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负责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年度调控方案;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跟踪了解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经济效益考核目标制定、检查、考核;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工作;负责经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投资与规划科(挂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编制下达相应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批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负责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设备招标工作;协调和申报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专项贷款工作;组织申报企业自营进出口权;负责经贸系统的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管理及申报;协调重点技改专项资金的落实;抓好经贸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四)电力交通科
  贯彻落实电力行业发展规划、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电力体制改革;负责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域划分工作;参与电价制定、整顿、调整、改革;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指导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及改革工作。负责交通部门的综合协调,协调重点港、站的疏运;参与综合交通重点工程可研方案的审定;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及特殊情况下的运输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推进运输方式的改革。
  (五)科技信息产业科
  负责全市经贸系统企业信息化建设,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经贸办公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经贸系统各类经济数据、指标和经济信息的收集、统计、监测与发布;负责各类经贸数据库的规划和开发,预测、分析经济和市场运行趋势;负责组织经贸信息系统业务培训;指导和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推进全市工业产品结构调整,编制实施全市新产品开发计划和全市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确认和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协调指导全市“产、学、研”联合工作,促进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指导企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信息产业部门的综合协调,对全市通信市场实施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各信息产业部门基本业务数据的统计和汇总;掌握全市通信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规划。
  (六)企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企业改革与脱困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工作,推进企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企业改革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研究和协调企业资产剥离后的处置工作;负责企业划型、认证申报工作;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特许、特种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资格的认定和生产许可证管理;指导协调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企业名单的申报和协调;负责联系工业商贸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七)贸易市场科
  指导协调流通体制、流通形式改革;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分析市场动态,预测发展趋势,发布市场信息,规范市场秩序,监督市场运行;指导、协调企业开拓市场,制定扩大市内产品销售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组织协调产销衔接与市场供应;指导医药和食品行业发展;管理国家、省委托我市管理的药品储备。
  (八)法规与监督科(挂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综合性法规的起草,负责检查督促有关经贸法规的贯彻执行;指导经贸系统的法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实施会计委派制度;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监督管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企业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和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政工科(挂监察室牌子)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抓好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贸系统干部的考核、任免和评先表模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经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经贸系统干部职工的理论培训;组织和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经贸系统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