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中长期指导性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 (二)拟定农业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信息网络的建设,协调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组织农机化科研、推广;参与农业开发等方面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鉴定验收;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机械服务。 (四)负责农业机械使用管理,指导农业机械生产、维修、供应、技术推广;负责农机化技术监督,农机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进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农业机械实行牌证管理,并负责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发证和年检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机抗灾物资的储备、申请、分配和管理。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财务、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政策调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审计、经费的预决算,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的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农机规划及发展目标;负责对农机化管理中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负责对农机安全监理的指导,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三)科教质量科 负责全市农机化科研、推广和农机化队伍的教育培训;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工商企业的改革、改制;指导农业机械生产、维修、供应,并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 (四)政工科(挂老干部科牌子)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再就业、老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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