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广播电视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二)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规章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承办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四)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广播电视专用网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音像进口管理及内容审核工作;管理全市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 (五)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开发应用;按照国家和省统筹规划,对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管理;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的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定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指导和组织全市广播电视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督查、督办局(台)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和局(台)属单位的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文秘、信息、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以及全局(台)日常事务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 (二)政工科 制定局(台)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人才培养;推进有关人事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三)财务审计科 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负责年度财务预、决算;对局(台)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物资的调拨、配供和控购物品的审批工作;负责局(台)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四)宣传科(挂总编室牌子) 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机构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的宣传方针、政策和纪律;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制定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方案;组织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单位的重大宣传活动和节目的规划、协调、检查;审查局(台)属单位的广播电视节目;承担潜江市广播电视局(台)编辑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任务。 (五)技术科(挂总工室牌子)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技术方案和筹建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维护、安全优质播出及播出报表的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承担潜江市广播电视局(台)技术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任务。 (六)社会管理科(挂音像管理站牌子) 贯彻落实广播电视法规;管理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工作;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广播电视专用网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音像进口管理及内容审核工作;管理全市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
下设机构
(一)潜江市广播节目采编中心 组织广播新闻的各类采访活动,承办广播新闻节目,向全市人民发布潜江新闻,传达市委、市政府政令;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办好各类广播电视节目,提供文化娱乐,进行社会教育。 (二)潜江市电视节目采编中心 组织电视新闻的各类采访活动,承办无线和有线频道的“潜江新闻”节目,发布潜江新闻,传达市委、市政府政令;办好各类电视专题(专栏)、文艺节目。 (三)潜江市电视广告中心 负责电视广告业务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潜江市广播电视网络中心 负责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用户安装收费和网络改造、维护管理、多功能开发等工作。 (五)潜江市广播电视发射中心(挂园林微波站、市实验台牌子) 管理广播、无线电视的发射、有线电视、多路微波传输;做好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自办节目的播出工作;负责省微波信号传送和中波实验工作。 (六)潜江市广播电视局(台)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局(台)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七)“声屏之友”报社 负责声屏节目预告和宣传,为有线电视用户提供健康文化生活和娱乐。 (八)潜江市三才微波站 负责省广播电视微波信号传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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