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负责油田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镇、场、办事处处理油田勘探、钻井、采油、输油、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方面与地方、部门发生的各种矛盾,解决纠纷。 (二)为油田生产建设和市域经济发展服务。组织油田周边镇、场、办事处整顿矿区农村用电、用水秩序,加强矿区农村水电管理,取缔土炼油炉;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企地联防联治,规范矿区废旧物资收购市场,为油田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油田与地方经济技术合作,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巩固和发展双方合作的成果。 (三)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当好参谋。收集、整理、研究、总结潜江市与江汉油田乃至全国石油城市地方与油田共同发展的信息、经验;掌握江汉油田经济建设、社会治安以及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为油田与地方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待处理油田和地方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双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检查各地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援油田建设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把支援油田建设的措施落实到位。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政工、文秘、档案、财务、内勤等,并配合协调地方与油田的关系。 (二)协调科 负责协调油田与地方的关系,处理各种矛盾,办理双方经济合作项目的联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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