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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市域内农场发展计划,指导农场工、农业生产。
  (二)调查研究农场工作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协调处理好涉及农场工作的各种问题。
  (三)抓好对农场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农场干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场组织、纪检、宣传、人事、劳动、计划生育、党建、精神文明和群团等方面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计财科牌子)
  负责本局文秘、档案、信息、调研、宣传、协调、督办、保密以及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农场财务的监督管理和农场财务方面的综合汇总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场计划、统计和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本局和抓好农场的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干部管理等工作;抓好农场计划生育、群团组织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经济发展科
  负责指导农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协调农场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场企业技改、立项工作;抓好农场企业改制、私营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农场抓好工业交通、小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四)协调服务科
  受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统一负责农场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指导农场抓好普法、守法、用法的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接待及有关稳定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