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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
所属单位 发改委
办事程序 1、批立项;
2、批可研;
3、批初步设计;
4、批开工。
申报材料

1、项目立项所需材料:
(1)立项请示、项目建议书或预可研、环评报告和水资源评估报告、银行资金证明。
(2)填表:潜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批表。
(3)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的材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联系单、征收发展新型墙材专项用费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审查意见表、项目单位庭院绿化面积核查表、基建项目资金审查联系单、招标基本情况表(核准)。

2、可研批复所需材料: 可研批复的请示、项目可研报告、专家评审结论、环评报告和水资源评估报告、银行资金证明、外部配套条件的意向书(电、水、原材料)。
3、初步设计所需材料: 请示、初步设计任务书。
4、开工所需材料:请示。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天) 3
预收承诺时限(天) 2
服务收费 ¥0.00元 (不收费)
相关法律法规
备注说明 1、属我委审批权限的项目:只要按程序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予以办理,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办理的,三天内给予答复。
2、我委审批权限以外的项目:需向上级申报的,若手续齐全,当天起草请示报告,拟定向上申报计划;手续不全的,我委主动提供咨询,当好参谋,条件成熟后,积极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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