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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国家规定由地方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批
国家规定由地方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批
所属单位
发改委
办事程序
1、项目提出;
2、项目申报;
3、项目评审;
4、项目批复。
申报材料
1、项目提出阶段:区镇处计委或市直主管部门请示文件,项目简介或项目建议书。
2、项目申报阶段:市计委向省发改委申报项目的请示文件;项目单位委托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要求地方配套的需要市政府出具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天)
3
预收承诺时限(天)
2
服务收费
¥0.00元 (不收费)
相关法律法规
备注说明
凡需要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市计委无法承诺办理时限,主要是承担配合、指导和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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