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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儿落户指南

 
  对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收养人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并领《收养证》。落户手续:
  1、本人申请,内容包括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基本情况,何时办理收养关系,单位意见。
  2、收养公正书或收养证(原件)。
  3、到派出所领取申请表,到收养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盖章、派出所签署意见,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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