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民服务
>>
劳动就业
>>
办事指南
劳动力市场服务对象
一、潜江市境内的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外地驻潜江机构以及其它用人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按有关规定到劳动力市场办理用工登记。
二、潜江市境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流动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者均可凭有关证件到市劳动力市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首 页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站点 地图
|
合作事宜
Copyright (c) 2006 中国·潜江 Reserved ICP备案号码 :
鄂ICP备05009946号
主办:潜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潜江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您是第位访问者
服务热线:0728-6250901 网管邮箱:
qjgov@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