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一、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一、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