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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结算办事须知

一、个人住院申报结算
1、市域内住院: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在定点医院由电脑自动结算
2、外伤住院: 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和入院通知单,到市医保局医管科填写《参保人员外伤申报表》。住院费用个人先垫付,出院后,属于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凭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收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医疗保险证到市医保局医管科结算
3、市域外转诊(含广华五七):由中心医院医保科开具《潜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院治疗申请表》——医保局审批开具《潜江市职工住院通知书》——转诊医疗费用个人先垫付——出院后凭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医疗保险证、转诊介绍信回执到医保局医管科结算

二、离休干部超门诊费用结算
1、申报资料: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处方附方(或理化检查报告单)、医疗保险证
2、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
 
三、定点医院费用结算
1、申报资料:门诊:门诊刷卡个人签名表
住院:①住院病历
②住院费用清单
③住院情况统计表
2、申报时间:每月的第三个星期四
 
四、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1、申报资料:门诊刷卡个人签名表
2、申报时间: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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