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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服务企业相关信息资料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
1、办事流程:林权所有者提出申请,所在地林站和政府领导签字,业务科室现场核实,局分管领导签字,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提供资料:(1)、申请采伐林木提交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2)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3)农村集体、单位和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提供采伐目的、树种、面积、株数、蓄积量、采伐方式和更新措施;(4)世界银行贷款造林到期还款有关证明;(5)林地流转合同。
3、办理时限:30日内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二、出省境木材运输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审核,局分管领导签字,依法办理《运输证》
2、提供资料:(1)申请人提交“一金一费”票据及林木采伐许可证或木材合法来源证明;(2)出示检疫证明书;(3)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3、办理期限: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发给木材运输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三、省内木材运输证
1、办理程序:由单位或个申请,业务科室审核,局分管领导签字,依法办理《运输证》
2、提供的资料:(1)木材合法来源证明;(2)林业规费票据;(3)木材检疫证明;(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3、办理期限:符合条件当日签发
4、法律依据:《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四、森林植物检疫证
1、办理流程:需调运森林植物及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首先必需提出申请,然后由森林检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实地检疫,如未发现检疫性对象方可签发检疫证书,如发现检疫性病虫害的森林植物就地处理或销毁。
2、提供的资料:(1)填写报检单;(2)省际之间的调运要出示调入省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3)不带检疫性病虫害的森林植物及产品;(4)凭报检单和检疫收据办理检疫证书。
3、办理期限:1至15日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七、八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五、木材加工许可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局分管领导签字后办证
2、提供的资料:(1)木材来源合法证明;(2)有与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3)有与加工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4)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过森林资源论证。
3、办理期限:15日内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
六、木材经营许可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局分管领导签字后办证
2、提供的资料:(1)木材来源合法证明;(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相应的资金、人员等。
3、办理期限:15日内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
七、征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办理流程:用地单位或个人申请,现场核实,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提供的资料:(1)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以上人民政府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文件;(2)被征用、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的林权证;(3)征用、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四至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4)采伐林木书面申请和采伐作业设计文件。
3、办理期限: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八、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办理流程:用地单位或个人申请,现场核实面积,领导签字后,报省林业局审核办理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提供的资料:(1)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以上人民政府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文件;(2)被征用、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的林权证;(3)征用、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四至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临时占用林地2公顷以下);(4)采伐林木书面申请和采伐作业设计文件。
3、办理期限: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九、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领导签字后办理
2、提供的资料:(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果种林;(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疫设施;(4)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疫技术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办理期限:20日内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二十条
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领导签字后办理
2、提供的资料:(1)具有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上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办理期限:20日内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二十六条
十一、湖北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申请,现场调查核实,领导签字后办证
2、提供的资料:(1)有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2)有与驯养繁殖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兽医师、相关设备;(3)属国家准许驯养的野生动物。
3、办理期限:20日内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十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申请,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领导签字后办证
2、提供的资料:(1)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人工驯养繁殖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子二代(第三代)或其产品;(2)必须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3)野生动物来源合法。
3、办理期限:20日内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湖北省野生动植物证件管理办法》
十三、湖北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省内准运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领导签字后办证
2、提供的资料:(1)经人工驯养繁殖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子二代(第三代)或其产品;(2)经营利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3、办理期限:符合条件当日签发
4、法律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十四、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境运输证明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领导签字后办出省运输证明
2、提供的资料:(1)经人工驯养繁殖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了二代(第三代)或其产品;(2)经营利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3、办理期限:符合条件三日内签发
4、法律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十五、狩猎证
1、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申请,领导签字后办理
2、提供的资料:(1)具有相应的狩猎知识;(2)使用有猎枪、弹具必须经公安机关的准许
3、办理期限:20日内办理完毕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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