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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一、 办理部门
潜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管理所
    二、办理职责
依据《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规定》受理有关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备案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湖
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四、办理程序
(一) 由企业提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并按《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规定》提交备案申报文件一式四份。申报文件包括:
    1、标准文本;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
    3、编制说明;
    4、审查会议纪要:
    5、参加审查人员名单:
    6、意见汇总处理表;   
    7、企业标准发布通告;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审查后的完整的申报文件七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能否备案。不能备案的,应说明理由;可以备案的,应办理备案手续。
    (三)企业产品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周期为三年。
    五、企业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
    (一)标准编写格式:
   应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二)企业产品标准的基本内容要求:
    1、贯彻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3、标准内容完善,与我国法律、法规和上级强制性标准不冲突,且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应能反映产品主要特征;
    4、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合理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园林南路48号
  电话:(0728)6234490
  附件: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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