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部门 潜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管理所 二、办理职责 依据《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规定》受理有关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备案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湖 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四、办理程序 (一) 由企业提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并按《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规定》提交备案申报文件一式四份。申报文件包括: 1、标准文本;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 3、编制说明; 4、审查会议纪要: 5、参加审查人员名单: 6、意见汇总处理表; 7、企业标准发布通告;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审查后的完整的申报文件七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能否备案。不能备案的,应说明理由;可以备案的,应办理备案手续。 (三)企业产品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周期为三年。 五、企业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 (一)标准编写格式: 应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二)企业产品标准的基本内容要求: 1、贯彻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3、标准内容完善,与我国法律、法规和上级强制性标准不冲突,且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应能反映产品主要特征; 4、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合理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园林南路48号 电话:(0728)6234490 附件: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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