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部门 :潜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二 、办理依据: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 [2003]207 号)。 三、办理条件: 1 、技术资料齐全,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内。 2 、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 3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四、办理程序: 1 、使用单位提交登记文件; 2 、锅炉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受理并审核材料; 3 、编写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 4 、录入计算机; 5 、发证。 五、申报材料: 1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合格证、安装及维修使用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 、安装质量证明书书; 3 、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4 、安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5 、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 6 、压力容器(普查)注册登记表; 7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园林南路48号 电话:(0728)815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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