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服务 >> 城建规划 >> 相关政策
潜江市建设系统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行风建设,创造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现就我委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对象
  市域内建设系统所有管理与服务对象
二、承诺内容
(一)规划管理。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换证。
1、接到建设单位(个人)的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对资料齐全的,6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2、接到建设单位(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对符合规划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划定用地红线图,提出规划设计条件。上报规划设计方案后,经技术鉴审会专家审议通过,并由建设单位(个人)出具规划设计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批准,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接到建设单位(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对经技术鉴审会专家审议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个工作日内审查批准,建设单位按政策完善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证)。
4、接到建设单位(个人)放线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开具放线通知单,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工程放线,受理建设单位(个人)提交的验线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线工作,接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单》。建设单位(个人)凭相关资料申请换证,1个工作日内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二)建筑市场管理。办理建筑市场准入、施工许可证;受理施工图文件程序审查、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程报建、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管理。
1、对外地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潜江市场,只要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当日办理市场准入手续。
2、施工图文件程序审查。在接到建设方申请后,凡符合审查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下发技术性审查通知书;接到技术性审查报告书后,1个工作日内签发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3、所有招投标工程一律进入中心交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查处规避招标的行为。对接到举报,经研究,该立案调查的,2个工作日内依法立案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理意见。
4、工程定额、工程材料价格解释,2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凡资料齐全的,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放受监通知书和安全鉴审意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员在接到甲、乙方或监理方书面(电话)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上工地公正地解决相关问题。检测人员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
6、凡办理工程项目档案报建存档手续的,1个工作日内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和“城市工程声像档案摄制整理委托书”。对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进馆手续,签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7、对于手续齐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许可证;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规工程,进行立案调查,并在法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8、对竣工备案验收程序合法且资料齐全的,在法定工作日内发放竣工验收备案证。
(三)燃气市场管理。办理燃气证照,受理燃气企业和用户的投诉。
1、凡办理燃气证照(含年度验证),只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属建委办理的,1个工作日办理;需送省建设厅批准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及时反馈省建设厅意见。
2、凡属燃气经营过程中非法充装、有安全隐患的,只要接到投诉,及时会同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公正处理。
(四)市容监察管理。办理城区人行道路占用审批手续。
凡因基建施工需办理城区人行道占用审批手续的,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察,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五)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清运垃圾服务。城区人行道路清扫保洁、摇铃上门收运垃圾、单位庭院垃圾清运。
1、城区人行道清扫保洁与主次干道同步进行,并做到干净整洁。
2、单位庭院垃圾清运实行信誉卡制,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清运周期清运,确保垃圾不满溢。
3、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摇铃上门收运垃圾,并做到服务周到、热情,态度好。
(六)园林绿化管理。
1、办理建设占用绿地、破挖花坛、移伐树木手续审批。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测,报市政府审批。
2、基建项目报建单位绿地指标审核。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和数据测算,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手续。
(七)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排水设施养护维修与管理、道路设施管理。
1、排水设施养护维修与管理。凡发现排水设施损坏、堵塞或污水外溢,12小时内组织人员检修、疏通;污水井盖缺、损坏的,24小时之内予以更换。凡申请排水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符合规划及有关条件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核发排水许可证。
2、道路设施管理。凡申请破挖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符合破挖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对兴建下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只要手续齐全,符合规划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并派人参与现场施工管理。
(八)城市供水及管理。办理用户给水申请、给水工程安装、管线维修、水质检测。
1、办理用户给水申请。凡符合用水规定,各项手续齐全的,当日登记,1个工作日内转交设计单位,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底图复核。客户完善手续后,1个工作日内将底图及资料转交工程施工单位;3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
2、发现或接到报漏,抢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往现场,超过3公里按每公里10分钟加计,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48小时。
3、水质检测。凡发现水质问题,立即采样化验,按国家规定的时间报化验结果。
(九)建筑业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办证。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上报省建设厅,并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审核信息。
(十)房地产管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或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抵押手续、住房公积金个贷、房屋安全鉴定。
1、接到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或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发证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客户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抵押手续的,只要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贷条件,只要手续齐全,6个工作日内完成。
4、接到单位(个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测,15个工作日完成鉴定报告。
5、白蚁预防。接到单位申请后,3日内到现场作业。
三、承诺责任
1、凡违背承诺,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上门赔礼道歉,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对违反纪律的当事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凡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一经查实的,给予当事人经济和行政处罚,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单位)。
四、投诉电话
0728-6955468

【打印】【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