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科室
卫生局医政科 电话:0728-6242513
办事程序
1、申请;
2、受理;
3、30日内回复;
4、登记;
5、评审;
6、发证。
申报材料
1、具备执业资格;
2、符合医疗设置规划;
3、符合省政府93号令有关规定。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天)
30
预收承诺时限(天)
15
服务收费
医疗机构登记费:三级医院800元/个,二级医院500元/个,一级医院200元/个,乡镇卫生院和其它医疗机构150元/个。
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