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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所属科室

卫生局法监科    电话:0728-6238789

办事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核;

3、发证。

申报材料

1、供水场所生产区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

2、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次供水单位还应提供供水形式图、水箱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有关资料。

指定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供水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和卫生学评价,审查合格。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

10

预收承诺时限()

5

服务收费

证照费30元,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按分段累计的方法计收

相关法律法规

《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

鄂价费[9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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