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科室
卫生局法监科 电话:0728-6238789
办事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核;
3、发证。
申报材料
1、供水场所生产区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
2、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次供水单位还应提供供水形式图、水箱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有关资料。
指定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供水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和卫生学评价,审查合格。
承诺时限
承诺时限(天)
10
预收承诺时限(天)
5
服务收费
证照费30元,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按分段累计的方法计收
相关法律法规
《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
鄂价费[96]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