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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范 围 |
服 务
程 序 |
服 务
承 诺 |
违 约 责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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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
(2)税
申
报 |
负责受理全市金融保险业和城区分局所辖纳税户、建安行业的纳税申报、税款收缴和纳税资料的收集。 |
纳税人携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纳税资料,持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到窗口申报,征收人员审核申报表,签收纳税资料,根据纳税人申报税额和缴款凭证开具完税证明,并作计算机处理。 |
自受理申报,审核完毕后,2分钟内开出完税证明。如遇机器故障或停电例外。 |
超过服务时限的,每超时1分钟向纳税人赔付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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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
(4)税
(5)申
报 |
负责受理园林分局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税款收缴和纳税资料的收集。 |
企业纳税申报服务程序同上。
个体工商业户根据双定税额填写纳税申报表,到银行专柜缴款后凭申报表和进账单到窗口申报。征收人员审核申报、缴款凭据后开具完税证,并作计算机处理。 |
自受理申报,审核完毕后,2分钟内开出完税证明。如遇机器故障或停电例外。 |
超过服务时限的,每超时1分钟向纳税人赔付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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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纳
税
申
报 |
负责受理饮食、宾馆旅店、打字复印行业税收的纳税申报、税款收缴和纳税资料的收集。 |
纳税人根据所购发票的应纳税额填写纳税申报表,到银行专柜缴款后凭申报表和进账单到窗口申报。征收人员审核申报表、进账单后开具完税证明,并作计算机处理。 |
自受理申报,审核完毕后,2分钟内开出完税证明。如遇机器故障或停电例外。 |
超过服务时限的,每超时1分钟向纳税人赔付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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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税
务
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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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纳税人税务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手续。
负责建安行业预付工程款收据、结算发票和交通运输业发票的填开。 |
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需带齐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或协议、银行账号证明、居民身份证等)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经审核并交纳工本费后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办理变更登记的需持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相关变更资料。填写《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申请表》,经审核并交纳工本费后领取新证。办理注销登记的需持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相关资料。填写注销申请表,待进行应纳税款和发票清缴后,上报办理注销手续。 纳税人需开具建安、运输票据的应持有效的完税证明,经审核后据实填开。 |
纳税人办理税务开业、变更登记,手续齐全的10分钟内打印发证。注销登记在5个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发票填开在2分钟内办理完毕。 |
办证超过时限的每证向纳税人赔付10元。发票填开每超时1分钟向纳税人赔付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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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票
证
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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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纳税人领购发票的审批发售 |
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需凭税务登记证到窗口办理《发票领购簿》以后凭《领购簿》购买发票。发票管理员根据纳税人的领购要求,审核有关完税证明或进行旧票查验后发售发票,并在《领购簿》上记录,收取工本费,进行计算机处理。 |
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发票发售5分钟内办理完毕。 |
超过时限的,每超时1分钟向纳税人赔付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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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咨
询
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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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问题的咨询。协助纳税人查询有关情况,发放税收宣传材料。 |
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及相关涉税规定需要进行咨询的可向大厅值班员进行咨询,值班人员要认真听取纳税人的询问,查找有关依据向纳税人解答。当时不能解答的要及时报告或向上级机关反映,并认真做好咨询记录。 |
一般性问题当即解答,当即不能解答的10内以其它方式通知纳税人 |
对纳税人的咨询不能给予满意答复的,追究当事人的工作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