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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指南

应 纳 税 所 得 项 目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纳税期限

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

超额累进545

次月七日前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建安业、交通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

超额累进5—35

按个体经营纳税人规定办理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按月减除800元费用后的全额

超额累进535

年度终了30日内

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设计、安装、测试、咨询、讲学、会计、翻译、演出、广告、审稿、新闻、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为收入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

20%;收入畸高的,加征50%或100

 

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0%并减征30

属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为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

 

次申报缴纳。属于同一项目的,或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

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入为一次的,在一个月内申报缴纳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每次收入额

20

 

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其他所得。

每次收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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