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植物检疫站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
2.审查和决定。按照植物检疫登记证办理条件和要求、核发登记证。
申报材料:
提交《植物检疫登记证》申请表
承诺时限:从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办证条件中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植物检疫机构核发《植物检疫登记证》。
服务收费:不收费
承办单位: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涂涛
联系电话:0728-6955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