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服务 >> 农资植保 >> 办事指南
代销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资格证书

办事程序:

1、潜江市农业局组织种子经营申请人集中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经潜江市农业局考核合格后,发给《代销或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免冠登记照片2张;

4、学历证明(高中以上);

5、考试成绩合格的试卷。

承诺时限:以办培训班时的通知为准,培训后7日内

服务收费:不收费

承办单位: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涂涛

联系电话:0728-6955977


【打印】【关闭】【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