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潜江市农业局组织种子经营申请人集中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经潜江市农业局考核合格后,发给《代销或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免冠登记照片2张;
4、学历证明(高中以上);
5、考试成绩合格的试卷。
承诺时限:以办培训班时的通知为准,培训后7日内
服务收费:不收费
承办单位: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涂涛
联系电话:0728-6955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