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单位 建委科技设计科(联系电话:6955401) 2、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所提供材料 ①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书; ②规划设计条件; ③三套施工图(有初步设计的,应报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④工程勘察报告; ⑤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勘察、设计) ⑦已经工商部门签证的勘察设计合同。 4、办理程序 ①建设报送施工图有关材料,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申请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执业注册、年检、合同等市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核是否符合规定; ③符合规定,告知转入下一程序。 5、办理时限 7天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