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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承办单位
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联系电话:6245270)
2、政策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
《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3、所提供材料
①经批准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呈报表》;
②施工图和施工方案;
③交款发票(查验后退回)。
2、办理程序
①占用和挖掘单位(个人)提交书面申请;
②填写审批表格;
③市政管理人员现场勘察;
④市政管理处审查;
⑤建委审批(涉及到挖掘城市道路还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的会签意见);
⑥发证;
⑦竣工验收;
3、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内办结
4、收费标准
根据鄂建文[1996]324号文件《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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