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内装饰工程开工和验收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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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办单位 潜江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955130) 2、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批复通知》(国办通[1992]31号)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3、办理程序 ①填写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②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工程图纸、合同和预算; ③审验合格,发给《施工许可证》; ④竣工验收; ⑤竣工验收; ⑥合格,准予交付使用。 4、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 根据鄂价费[2001]329号,按工程造价0.8%的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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