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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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办单位 潜江市园林局(联系电话:6243843) 2、政策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 3、办理程序 ①临时占用绿地申请书(占用地点、面积、理由以及占用时间等); ②占用绿地证明材料(项目批准文件等); ③园林局初审; ④市建委审批; ⑤缴费。 4、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办结,占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省物价、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29号”文件,以2.5元/m2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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