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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1、承办单位
潜江市园林局(联系电话:6243843)
2、政策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
3、办理程序
①临时占用绿地申请书(占用地点、面积、理由以及占用时间等);
②占用绿地证明材料(项目批准文件等);
③园林局初审;
④市建委审批;
⑤缴费。
4、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办结,占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省物价、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29号”文件,以2.5元/m2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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