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单位 潜江市建筑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151505) 2、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所提供材料 ①企业自检报告; ②当年工商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所有副本; ④建筑业企业资质年度检查表(一式四份); ⑤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统计和财务结算报告(统一采用国家统计局印制的C102、C103表); ⑥上一年度企业承担的主要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书和质量验评资料(复印件); ⑦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新增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4、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上报 5、办理时限 即办 6、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