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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证照审批


1、承办单位
潜江市城市燃气管理所(联系电话:6290935)
2、政策依据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3、所提供材料
①企业上报申请
②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中工程系列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③从业人员3张一寸的免冠照片
4、办理程序
受理--从事人员专业培训--对经营相应的因定场所、通讯工具和检查仪器进行认定--市建委汇总初审--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5、办事时限
属建委办理的1个工作日办结,需送省建设厅批准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6、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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