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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江国庆)经省政府批准,我市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并于2007年起正式启动新型合作医疗工作。11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行动,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市领导王敦胜、张桂华、张宗光、罗传斌、戴明、刘士权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政策精神,准确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互助共济的原则和“保大”适当“保小”的方针;政府组织引导,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力度;坚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及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机结合,避免盲目性、随意性,确保工作一开始就步入正确、规范的轨道。 会议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涉及到每一位农民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有关机构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齐心协力,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启动。 会上,副市长戴明与各镇处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责任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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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潜江日报
发表时间:20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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