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川气东送储气库配套工程江汉油田盐化工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拟选厂址位于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工总厂厂区内及原江汉油田供应处木材厂、养殖厂厂区。 工程概况:本项目根据江汉油田现有条件和产品的市场分析,结合当地的长远规划,拟新增30万吨/年盐硝联产装置、新增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及公用工程改造升级。项目计划总投资47102.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3564.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12.47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工总厂 联系人及电话:何勇 1399796484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 李洁 1350726229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项目的了解情况?2、您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3、您认为项目对该地区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4、您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有什么影响?5、政府部门就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6、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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