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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园林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园林青露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号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湖北园林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以生产露酒为主的酿酒企业,是湖北省酿酒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利用园林青酒的品牌优势,在潜江市杨市-总口工业园新建年产2万吨园林青露酒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厂址位于总口二分场潜监公路旁,东大门前紧邻潜监公路,沿潜监公路东西两边沿路为一排民房,路东一排民房以外为农耕地,,厂址南北方向30~200m范围均有少量民居宿  舍,西面为大片农场耕地。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废气污染源包括锅炉燃烧稻壳产生的烟尘和食堂油烟。废水主要有:锅炉给水处理过程中排放废水;过滤过程产生的反冲洗废水;灌装生产过程产生的洗瓶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固体废弃物有植物花果和中药材浸泡后产生的药渣;以及锅炉燃烧稻壳产生的灰渣等,以上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全部集中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理。项目噪声主要包括锅炉引风机噪声、真空泵噪声、水泵噪声等。
    治理措施(1)废水: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技术成熟,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2)废气:本项目对锅炉废气采用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3)噪声: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综合措施的防治,厂界噪声将可达到国家有关噪声排放的标准限值。(4)固废:各项固废都得到综合处理,不外排。
    上述废水、废气污染源经过有效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处置后实现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安全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和环发〔2004〕164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和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为潜江市环保局。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项目选址周围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重点为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评价;
    (2)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重点内容为物料平衡分析、水平衡分析、生产工艺和产污工序分析,工程各阶段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分析;
    (3)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预测、评价和分析。重点内容为项目建成投产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评价;
    (4)提出减缓建设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重点内容为污水治理和水回用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和清洁生产措施;
    (5) 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城市整体规划符合性、环境符合性和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环评单位
    受公司的委托,潜江市环境保护工程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评价单位具有乙级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2630号)的环评单位,能够从事地下水、地下水、气、声、固体废物、生态、社会经济、人体健康、化工、石化及医药、轻工、纺织、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材料、机械、电子等项目环评工作。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湖北园林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园林青露酒项目”将进行建设?
    2.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什么态度?
    3.您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项目废水排入百里长渠是否可行?
    4.您认为项目建设地址选择是否合适?是否对当地环境有较大的污染?
    5.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是否会改变?
    6.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1、项目选址区域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可以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将有关意见送到评价单位(潜江市环境保护工程院)或者建设单位(湖北园林青露酒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将意见转送到潜江市环保局或潜江市总口管理区政府。潜江市环境保护工程院和湖北园林青露酒股份有限公司设有专门的人员接待广大公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同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形成后,我们将在报告书的编制阶段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一步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认真考虑,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将给予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各级环保部门将一直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广大人民的环境利益。接受公众意见的单位和送达意见的方式如下:
    1、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接受公众意见的单位:
    潜江市环境保护工程院:潜江市潜阳中路环保巷1号
    邮编:433100电子邮箱:qjhky@sina.com;     
    传    真:0728-6297375;
    联系电话: 0728-6297375;       联  系 人:马治平;
    2、建设单位名称:
    湖北园林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潜江市总口农场二分场一队潜监公路旁;
    联系人:饶宗海                  联系电话:13317172409
    传    真:  6193439             邮政编码:433100


                                 

                                                2008年5月27日

发表时间:2008-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