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09年市政府拟办实事项目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潜江市环境监察支队2008年第三季度排污核定公告
·潜江市市花评选公告
·潜江市市标征集公告
·“撤县建市20年”征文启事
搜索引擎
江汉油田 曹禺
[长途区号] [邮政编码]
[列车时刻] [电子地图]
[万 年 历] [常用电话]
首页 >> 市民生活
潜江市卫生局关于市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整改情况


关于市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
民主测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和办理情况
潜江市卫生局

    市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近期组织的民意测评中,社会各界对全市卫生系统提出了9条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将意见和建议分门别类,及时反馈给相关卫生单位,要求对照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自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根源,全面进行整改。现将整改和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中心医院“收费过高、收费不透明、药品相对较贵”等问题
    现全市卫生系统的各项收费是按照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联合印发的《潜江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标准规范收费,市中心医院实行计算机管理后,在收费的透明度、标准化、公正性上进一步得到保证。针对人们对收费问题的反映,市中心医院一是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工具,公开医院的价格标准和收费管理制度,随时提供费用查询,增加医疗服务透明度;二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加大对不合理收费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三是进一步优化计算机管理程序,提高其可操作性,避免产生一些误收现象。
关于药品相对较贵的问题,市中心医院所使用的药品均是参加全省招标采购后,按国家规定加价15%制定的价格,不得擅自抬高或降低价格。出现药品相对较贵现象有诸多原因,私人诊所、个体药店进货未参加招标采购,渠道及品种规格不同,药品价格就有所不同。
    二、关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在外地看病就医时,还须患者先垫付医疗费,然后再报销,手续烦琐不方便”的意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项管理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合作医疗基金必须封闭运行,采取的是“财政管帐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用钱,医院用钱不见钱”的运作模式。目前,全国各地参合农民的信息管理都是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的,即“县办县管”,病人住院补偿需要核实身份。《潜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参合农民外出打工、暂住、探亲期间因病需住院原则上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急诊和抢救情况异地住院治疗的三日内须报告市合管办备案,住院费用在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相当级别医疗机构各段比例基础上按80%补偿。由患者凭住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和《潜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合管办办理补偿手续。”因为目前合作医疗是以市为单位进行管理的,《合作医疗证》只在本市有效,如果在市外就医也能得到现场补偿,那么必须实行全省乃至全国“一证通”。我们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群众的这种呼声和愿望,在有关合作医疗学术活动中进行研究和探讨。
    三、关于“有些工作人员态度冷漠”等问题
    近几年,我们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卫生系统加强医务人员服务宗旨、服务理念、服务意识教育,开展了“岗位服务明星”、“明星护士”评选等活动,使医务人员态度有明显转变。但仍有少数卫生单位的极个别医务人员,对待病人态度存在生冷硬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我们借全市开展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在全系统开展“创优质服务,抓规范管理,建和谐卫生,促执行力提高”的大讨论活动,把“抓医务人员行为规范”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医务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和服务用语规范等活动,塑造医务人员良好服务形象,改善服务态度,增强工作责任心。
    四、关于几点“建议”的办理情况
    1、关于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
近年来,我们多次开展了医疗市场的专项整治,共查处案件数150余件,使我市的医疗服务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今年,我们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19人次,出动车辆52台次,检查医疗机构总数488家。受理查处医疗监督案件15件,均完成立案调查终结报告,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5份,净化了医疗市场。
    2、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的建议。
据调查,全市各医疗机构全年约产生医疗废物108889公斤,其中可回收一次性塑料废弃物46145公斤,不可回收废物62744公斤。全年回收一次性塑料废弃物46105公斤,焚烧、深埋不可回收废物62720公斤,自行处理废弃物64公斤(其中可回收40公斤,不可回收24公斤)。按照全国规划,建设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般为日处理3-5吨,投资额在600-1000万元。因此,我市不在国家投资之列,只能通过市政府投资或争取社会融资。在目前省发改委和环保部门未对我市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立项,也没有社会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市卫生局决定自筹资金18万元,拟建医疗废物简易处置场:
    一是于6月5日,组织市直单位负责人实地考察拟建设场地,决定在市皮防院麻风病区南侧500米(总口管理区姜湾分场西北侧)建设园林城区医疗废物简易处置场,该处置场占地150平方米。
    二是到荆门考察医疗废物处置场运作情况,形成报告报请市政府批准。并与环保、土地、规划、物价等部门进行了协调,建设工作现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3、关于查处“红包”、“回扣”者的建议。
    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我们狠抓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建立了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广大病友及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投诉电话、举报箱等各种渠道进行监督。特别是中心医院,并经常召开医德医风评议员座谈会,开门办院,广纳民意,接受监督,有效遏制了“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群众满意医院。
    4、关于“住院费用一日一签单”建议。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现全市绝大多数按照规定实行了一日清单制。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要求,病人住院的清单必须由病人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出院时如果没有病人的签字,市合管办不予结算。因此,凡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暨全部非赢利医疗机构均执行了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同时,有条件的市中心医院,还在住院部安装了专供费用查询的电子触摸屏等查询设备,方便对费用、病情等方面的咨询。
    5、关于加大区镇处场卫生院建设力度,改善卫生医疗服务条件的建议。
    近几年来,卫生局把卫生房屋、设备和人才列为战略重点,设立并开始实施“三项建设”项目。
    一是大力改善基础设施。2007年,卫生局一改以往基础设施建设“撒胡椒面”的传统投入方式,从卫生事业专项经费中调剂出60万元,集中投入到周矶、泽口、老新卫生院和口腔医院。周矶卫生院一直没有专门的住院楼,门诊部、住院部和行政后勤办公地点都集中在一幢楼,这次借“三项建设”项目的集中投入实现了多年的夙愿,新建了住院楼;泽口卫生院、口腔医院通过项目完成了门诊、住院部改造装修;老新卫生院添置了16台件医疗设备。另外,我们又从上级有关部门争取35万元,支持渔洋卫生院新建住院楼;从市政府争取精神科传染病室启动项目经费16万元,卫生局配套15万元,帮助市精神病院启动住院楼建设,两个项目土建工程已经竣工。
    二是加快医疗设备换代升级。去年,卫生局两次组织卫生院,承接中心医院、口腔医院和中医院等单位闲置但仍然在使用期限内的大宗医疗设备。同时,积极对上争取,从省卫生厅争取到救护车5辆,工作用车1辆,医疗设备若干;从市政府争取工作用车1辆;争取10家医院被批准为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资助的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疗机构,该基金会赠送中心医院、二医院救护车各1台,妇幼保健院价值45万元的妇女病检查治疗设备1台,还有一批赠送设备和以该基金会贴息提供贷款的形式支持购置设备事宜还在进一步洽谈中;争取市慈善总会捐赠12万元用于购置为城镇低保对象医疗服务的救护车1辆,40万元用于晚血病人救治和5万元用于麻风病房维修;争取中国红十字总会配备价值200万元的12导动态心电图仪10台。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去年,先后两次交流、提拔了部分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推上重要领导岗位。另外,卫生局制定了市直医疗单位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基层至少支医一年的制度,首批18名医生已经分赴13个卫生院。大力支持引进人才,出台了《潜江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的指导意见》。
    去年,全市全年共投资7537.1万元(除去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85万元,省级补助268.8万元,市级补助228.3万元,其余6855万元均为各单位自筹),其中房屋建设总面积51598㎡,投资总额5857.5万元;添置仪器设备1949台件,投资1519.1万元;人才培养1091人次,投资160.5万元。一年多来,通过实施“三项建设”,原本境况最差、一直年终考评倒数的几个卫生院都呈现出后发优势,老新卫生院跃至全市第一名,周矶卫生院也进入了前六名,每一个卫生院都有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全市卫生院去年的经济效益平均增长率达到30.7%。今年,卫生局再筹资90万元,对竹根滩、杨市、王场和积玉口四个卫生院进行重点投入。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让所有卫生院都接受1轮集中财力投入,然后滚动投入,使卫生院的面貌发生较大改观,服务能力上升到新的档次和水平。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8-06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