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年产180万只樱桃谷SM型肉鸭加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80万只樱桃谷SM型肉鸭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拟选厂址位于潜江市熊口镇熊阳路9号
工程概况:本项目新建办公楼1栋、职工宿舍楼1栋、厂房5000㎡,其中1200㎡的屠宰车间一栋,2000㎡的无菌分割车间一栋,500㎡包装车间一栋,800㎡的冷库一座,400㎡的原材料处理车间一栋,100㎡的锅炉房,以及生产设备的安装、给排水、污水处理站、供电、供热、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潜江市天河家禽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振银 1390722485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潜江市环境保护工程院
联系人及电话:关贤年 0728-629737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项目的了解情况?2、您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3、您认为项目对该地区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4、您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有什么影响?5、政府部门就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6、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