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房管部门收取首次购房证明费200元一事。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我局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坚决纠正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我局首先感谢网民对价格(收费)工作的关注和对物价工作的支持。目前,我局已与市房管部门协商,对需开具首次购房证明材料的,给予适当收费优惠,每件收费50元。此标准已于6月14日开始执行。同时,我局已就文件涉及的收费范围、标准等具体问题请示省物价局,待省物价局答复我局后再将具体情况回复网民。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