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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利用冬季空闲稻田推广虾稻共作复合模式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7154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10:35:00 文  号:潜农发发〔2021〕4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16:30:00 名  称: 关于合理利用冬季空闲稻田推广虾稻共作复合模式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水产服务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中心相关科室:

通过前期调查摸底,统计全市共有冬季空闲稻田67989亩(见附表)。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做强小龙虾产业”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利用冬季空闲稻田,提高土地复种指数,推广采用虾稻共作复合模式,通过多养一季虾,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广内容

(一)按照“宜养则养、宜种则种”的原则,2月以前完成土地流转,并简单进行稻田改造。选取保水性能好、水源充足、排灌方便的冬季空闲稻田,田埂加高、加宽,保证稻田水位可达40cm,形成“虾稻连作”模式改造形态。

(二)采用“虾稻共作+虾稻连作”的复合模式,2月中下旬稻田上水,根据秸秆留存情况,适当种植伊乐藻。3月上中旬从已有的虾稻共作田中捕捞虾苗投放到新开挖的虾稻连作田中,适当投喂饲料。4月中旬至5月下旬收获商品虾,5月底、6月初整田插秧。10月中旬水稻收割后一直晒田,翌年2月重复以上操作。

二、推广效果

(一)显著提高农民收入。农民利用冬闲时节,养一季商品虾,亩平可增收2000元以上。

(二)增加优质原料供应。借助全省小龙虾产业链建设的东风依托潜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我市将打造50万吨潜江龙虾精深加工聚集区。利用冬季空闲稻田养虾,可以增加优质原料供应。

(三)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采用虾稻共作复合模式,使水稻留桩收割,稻秆全部还田,杜绝秸秆焚烧,减少大气污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心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生产服务科、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要加强与各区镇处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接,及时掌握各地冬季空闲稻田利用情况,并加强技术服务指导。

(二)强化落实。各地要加强工作措施落实,中心将及时对工作开展中的亮点和典型进行宣传,并在评优评先、项目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附件:2021年各区镇处冬季空闲稻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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