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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关于转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乡村振兴局《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在充分吸收全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研讨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经验,现制定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内容

1.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一是年度监测范围调整,2022年拟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900元为参考(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为准),研判现实情况合理确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二是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三是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充分用好农户自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四是调整优化识别程序,按照“入户核查初判、数据对比,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公告确定”的程序开展监测识别,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帮扶后识别。

2.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又出现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纳入识别。

3.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关注帮扶措施、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问题,风险消除的及时标注。

4.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排查受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等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等。健全跨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制定防范预案。

(二)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培训部署(5月上旬前完成)。二是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三是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完成)。四是提交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二是强化统筹调度,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加强工作督导;三是注重工作质效,推动互学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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