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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管理办公室解读:《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实施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

推进湖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举措。

二、《方案》基本思路

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省际、省内”通办双着力,开辟省际间“跨省通办”新模式,建立“省内通办”新机制,分层级、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工作目标。提出2021年底前实现与广东、江西等省市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实现“省内通办”事项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可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二是主要措施。明确了对接落实全国“跨省通办”相关工作、建立“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模式、完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共性支撑的具体任务;三是工作要求。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培训,建立通办合作沟通机制,各级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省际、省内定期协商沟通并搞好相关保障。

四、《方案》推进路径

一是事项先行。基于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选取涉企涉民的高频事项,梳理确认“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二是标准统一。以“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为基础,逐事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事项办理流转程序;三是平台支撑。依托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线上审批系统;四是机制通畅。建立通办合作沟通机制,组建“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专班,明确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省际、省内定期协商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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