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洋镇河湖长制“清四乱” 工作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5 14:37 来源:潜江市渔洋镇

渔洋镇河湖长制“清四乱”

工作情况公示

今年来,我镇大力推进、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清四乱”工作,通过日常巡查与监督,不断加强对河道及堤岸管理。结合巡查结果与反馈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渔洋镇河长办组成工作专班,对照清单逐一落实整改。

具体清单整改情况如下:

一,联系镇村河长及相关责任人员,到达问题现场,对具体问题进行多方了解。经核实:编号CNH—01,属于渔洋粮站,是国有土地,所显示问题在国有土地范围内,未超标;编号CNH—02,属于拖船埠四组,是该组农田设施抽水泵房;编号BLCQ—02,属于同桥村五组村民所有,该农户拥有此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BLCQ—03,属于毛桥村村民住宅,该住宅位于堤顶背面,不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其他问题清单,均属于乱建、乱堆。

二、整改工作

渔洋镇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按属地管辖进行任务分工,要求各村,对标所属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迅速落实。经各村上门与农户沟通,现已全部拆除、清理。

1、CNH-03编号,属于拖船埠村四组村民乱建板房,现已拆除。

2、CNH-04编号,属于双马村二组村民乱建房屋,已拆除。

3、CNH-05编号,属于双马村一组村民乱建板房,现已拆除。

4、BLCQ-01编号,属于三汊河村二组村民乱建房屋,现已拆除。

5、BLCQ-04编号,属于毛桥村三组村民乱堆柴垛,现已清理。

6、BLCQ-05编号,属于毛桥村四组村民乱建厕所,现已拆除。

7、BLCQ-06编号,属于荆安桥村六组村民乱建铁皮棚,现已拆除。

8、BLCQ-07编号,属于刘桥村二组村民乱堆、乱建草垛及房屋,现已清理并拆除。

9、BLCQ-08编号,属于刘桥三组村民乱建厕所,现已拆除。

附件:“清四乱”问题清单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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