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05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11:43: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11:43:00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11:43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管理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部门:

《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日


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

《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并已全文发布。为确保《纲要》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最大程度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全市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合力。坚持分类精准施策,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要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确保如期有序完成。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各地各部门要优化体制机制,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善于用创新性手段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对全局性、跨区域、跨领域目标任务实施的统筹协调,突出发展指标、重要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的牵引作用,集中力量开展关键任务攻坚,推动《纲要》部署全面落实。

二、主要指标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省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省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完成省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省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森林覆盖率达到8.59%。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于12亿斤。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预期性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2.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镇街道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4.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2万元/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5.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6.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7.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5%。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镇街道

9.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0.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

1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13.城镇调查失业率小于6%。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4.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5岁。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15.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7.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91人。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8.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主要任务分工

(一)坚持创新第一动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1.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财税政策支持,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培育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催生一批“小巨人”“瞪羚”“独角兽”等科技型高成长性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镇街道)

2.夯实创新创业平台。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国家高新区建设。高水平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争创省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立一批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科技服务站和试验示范站(基地)。探索实施“创新飞地”“人才飞地”模式。支持小龙虾产业技术研究院、大豆产业研究院、潜半夏产业研究院建设,建设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

3.集聚创新创业人才。落实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导向,加强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梯度建设。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探索人才引进新模式,支持企业以技术需求为导向培养引进人才,打造区域人才科技创新高地。围绕“人才链”构建“服务链”,完善人才保障政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4.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落实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推广科技创新券等科技经费后补助措施,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鼓励科技型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联合组建创新共同体,努力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优化区域经济发展布局。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打造南部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西部转型升级发展示范区、北部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重点建设虾-稻、潜半夏、果蔬、服装、文旅、临空等六大产业协同发展组团。(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各区镇街道)

2.深入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立足小龙虾、潜半夏等特色农副产品、绿色化工、光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五大产业链,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优化产业园区布局,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支持产业园区开放合作,创新产业园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全面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等精品名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各区镇街道)

3.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绿色化工、农副产品加工、家具制造、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动产品创新、组织创新、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4.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5.促进服务业升级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倍增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发展金融业、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重点发展旅游业、商贸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打造全省生态旅游基地、华中商品交易中心、华中康养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办,各区镇街道)

(三)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1.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加快推进商圈改造提升,打造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和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繁荣夜间经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发展服务消费,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培育新型消费,发展无接触经济、直播带货、宅经济等服务。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各区镇街道)

2.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加强投资扩容增量,重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市更新。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质量。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完善公开、动态的基金投资项目库,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发集团,各区镇街道)

3.建设现代化流通体系。构建“公、铁、水、空”多维物流网络,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物流、大宗原料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发展第三方物流。探索物流发展新业态,加强智慧物流发展和农村物流服务覆盖。支持江汉平原仓储中心、小龙虾区域集散交易中心建设,提升全市仓储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区镇街道)

4.全面提升经济外向度。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骨干外贸企业跟踪服务,加快完善进口供应链体系。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培植壮大出口市场主体。落实外贸稳增长扶持政策,加大市场开拓、信用保险、品牌培育、应对摩擦等方面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四)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潜江”。

1.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以新基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重点,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推进数字产业化,大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域链以及数字创意产业,促进数字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营造良好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2.加强数字社会建设。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支持大数据中心云平台建设,着力开展“5G+惠民服务”,加快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镇街道)

3.提升数字政府质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一体化政务信息平台。推进政府流程优化升级。推动更多民生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更多涉企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五)实施新基建和传统基建双轮驱动,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1.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能级。构建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打造“畅行潜江”。优化城乡生活环境,塑造“生态潜江”,实施城区排水管网完善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慧潜江”。持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全面提升城乡承载力,成就“民生潜江”,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2.建设潜江特色交通强市。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重点实施“1357”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实施加密高速公路网、提升国省干道网、优化农村公路网、贯通航道网、扩展铁路网和连通航空网,争取武汉至贵阳高速铁路沿潜江走向、武汉至潜江城际铁路建设,加快形成“两横一纵一斜”铁路网。(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加快水生态文明、水旱灾害防御、水环境治理建设步伐。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堤防除险加固、涵闸泵站建设、区域水系连通,增强防洪防汛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3.提高能源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建成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一期。推进5G+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构建潜江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4.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夯实高速智能的信息基础设施,确保实现主城区及重点乡镇5G网络覆盖率100%。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应急等便捷智慧的融合基础设施。布局高端前瞻的创新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镇街道)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1.推进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抢抓国家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窗口期,以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为重要支撑,以公共服务和环境卫生设施完善为必要补充,加快补齐短板强弱项,推动县城城镇化迈上新台阶,推进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镇街道)

2.支持油田区镇街道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支持江汉油田特色化发展,纵深推进“两个三年、两个十年”战略部署。加快管理区特色发展。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推动街道办事处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支油办各区镇街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3.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各区镇街道)

4.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加快建设开放城乡要素市场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等支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各区镇街道)

(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做优做强特色农业,聚焦打造特色虾-稻千亿级产业、以潜半夏为代表的中药材百亿级产业。发展新型农业业态,深入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培育发展智慧农业创新农业经营方式。落实全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建立高素质农业企业家队伍。提升农业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2.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全面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有序推进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分类分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试点示范,推进城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3.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场深层次改革。深化农垦改革,坚持国有属性,坚持市场化取向、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发挥农垦优势,加强资源整合。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镇街道)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和人才等方面的有效衔接,逐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区镇街道)

(八)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新优势。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服务精神,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异地可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完善营商环境反映问题渠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相关部门各区镇街道

2.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国资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形壁垒,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镇街道

3.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提高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区镇街道

4.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强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功能,支持更多企业更多渠道上市挂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潜江支行、市银保监组,各区镇街道

(九)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潜江文化软实力。

1.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强荆楚楷模、潜江好人等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大力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提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实施潜江文脉保护工程繁荣发展体育事业实施文化人才储备计划。(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3.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国有院团改革、文化旅游行政体制改革、文旅融合工作机制改革。强化文化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打造潜江文化品牌,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规范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区镇街道

(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绿城建设。

1.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镇街道

2.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恢复自然生态承载能力。加强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深化市内跨镇处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预警。着眼2030年碳排放达峰目标,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区镇街道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控推进重点行业工业治理实施清洁能源进农村行动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保持跨界断面综合达标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持续推进耕地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镇街道

4.加强流域经济带保护与开发。全面融入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推进“一江”“四河”综合治理。加强汉江潜江段污染管控。实施汉江潜江段十年禁渔。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双十工程”,落实“三线一单”制度。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协同做好长江生态修复攻坚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区镇街道

5.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基地,持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废旧物质循环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加强塑料污染监管。积极倡导餐饮节约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6.全面加强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资源高效利用机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程,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开展无害化处置试点,加强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有机衔接。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镇街道

(十一)全面提升人口素质,厚植人力资源优势。

1.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深入推进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支持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促进高等教育突破发展。着力提升师资力量。全面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促进教育数字化发展。创设平安健康校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江汉职院,各区镇街道

2.完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站建设。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完善网络销售药品监管机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潜江市公立中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医疗卫生设施发展中医药材产业。(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3.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实施全民营养计划,加强营养健康工作指导。健全戒毒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治理。深入实施健康示范创建行动,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镇街道

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壮大养老产业,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统筹油田和潜江养老产业和资源配置,优化养老资源区域配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十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增加民生福祉。

1.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遏制各类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大力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减轻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教育、育幼、医疗、养老等支出负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区镇街道

2.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就业基本服务均等化、主体多元化。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技能潜江”行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区镇街道

3.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落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战成效。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民政事业园项目建设。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推进惠民殡葬和殡葬改革事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4.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建立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成品住宅标准体系,落实农村宅基地政策。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5.促进重点群体共享发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各区镇街道

(十三)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高治理效能。

1.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洁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纪委监委,各区镇街道

2.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推进落实“一居(村)一警(辅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各区镇街道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活动。深化创新信用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公示。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营造诚信社会风尚,强化个人守信自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区镇街道

(十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平安潜江”。

1.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大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坚定维护国家安全,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颠覆。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民融合。(牵头单位:市委国安办、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经信局,各区镇街道

2.确保经济领域安全。健全经济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排查,维护市场稳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镇街道

3.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行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装备“五化”建设。增强应急物资保障,实现重要应急物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4.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加强社会风险防范,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心理疏导和矫治。健全权益保障和矛盾化解机制。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探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5.建立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加强工业聚集区风险防范。推进重点企业和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构建一体化全域灾害检测网络提升气象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6.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完善社会动员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和应急资源征用补偿机制。夯实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加强应急科普教育,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四、重大工程项目分工

(一)创新型县(市)建设重大工程(专栏3)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二)产业融合重点方向(专栏4)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三)高效物流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专栏5)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专栏6)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

(五)综合交通运输重点工程(专栏7)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局。

(六)水利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专栏8)

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专栏9)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八)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专栏1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九)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专栏11)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十)乡村振兴重点工程(专栏12)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龙虾产业发展中心、市文旅局、市供销社。

(十一)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专栏13)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

(十二)水资源环境治理重大项目(专栏14)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专栏15)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

(十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专栏16)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江汉职院、市财政局。

(十五)医药卫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专栏17)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六)民生保障重大项目(专栏18)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地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目标任务推进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推进职责落实到岗到人。针对约束性指标责任部门要强化任务落实,预期性指标责任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政策引导。

(二)推进任务落地见效。

各地各部门要对《纲要》重大任务提出年度滚动工作计划安排,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事项;对《纲要》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强协调推动,强化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对单体项目要倒排项目建设节点,对点多面广的打捆项目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三)加强部门统筹协调。

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坚持“挂图作战”。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市发改委组织开展《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按程序报批。基于《纲要》中期评估,确需对《纲要》进行调整时,由市发改委统筹提出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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