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禁鞭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08:58 来源:其他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维护市域良好人居环境,根据《潜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竹根滩镇城东物流专用公路与城区接壤区域(竹苑社区,三江社区、万滩村、潜河村、潭口村、泗河村、彭洲村)等禁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除镇上述区域外的的集镇(竹根滩社区、青年村、仁合村)、各村公墓区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在禁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500元罚款。

三、任何人不得干扰禁鞭执法行为。凡阻碍、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全镇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监督禁鞭工作。凡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请向竹根滩镇禁鞭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728-6300443)。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潜江市竹根滩镇人民政府
2023
115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