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根滩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338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竹根滩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11: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11:40:00 名  称: 竹根滩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2-08 11:40 来源:竹根滩镇人民政府


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对照《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创建达标考核细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配合打造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效、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市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高标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指导实践。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工作全过程,推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有计划、有部署、落实好;及时办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及时落实地方各级负责同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个案,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做好机构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求,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明确工作职责,并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城乡社区建立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场所,每周开放5天,节假日开放1天,每次开放3个小时。

(四)配备相应人员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担任儿童督导员,负责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在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每个村(社区)设立1名儿童主任,未成年人数量较多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增配力量,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担任,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相关服务场所管理,配合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调动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关爱服务活动;明确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岗位要求、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津补贴制度,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根据所服务的未成年人数量,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按适当比例配备社会工作者,并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系列管理范围,各村(社区)培育发展一支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队伍

相关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村居、镇直部门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按照市会议精神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议,按照创建要求和“六大保护”自评内容,以及负面工作清单,全面开展自评、查验,及时查漏补缺,并以此为契机,着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阵地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打牢基础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村居、镇直部门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创建工作,多举措开展各式各样关爱活动形成党委政府牵头、村居、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示范市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规范相关档案。村(社区)完善儿童系统档案,并分类建立纸质台账,督促落实好留守儿童临时《监护协议书》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和报送工作,做到报送的资料言简意赅、条理清楚、数据准确、整理规范。存档资料要全面完整,与指标要求相吻合,分类汇总,装订成册,保证达到评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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