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15 00:00 来源:市财政局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624218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完整、准确、及时。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3,分为两大类:一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11条;二是公开基础信息182条。

2017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条数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条数

1

部门预决算

4

6

市场监管

12

2

三公经费

1

7

行政审批许可

9

3

重大政策落实

25

8

PPP项目

17

4

市级财政预决算

2

9

农业供给侧改革

9

5

减税降费

9

10

国有企业运行

及财务信息

23

公开信息合计:111条

2017年基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条数

序号

公开内容

公开条数

1

公开指南

0

6

工作动态

60

2

年度报告

1

7

规划总结

2

3

机构职能

1

8

政策及政策解读

42

4

领导分工

0

9

公示公告

30

5

本部门文件

46




公开信息合计:182条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归口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配合抓,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总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组织学习,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掌握内容,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程序。

三是清理信息,及时公开。由局办公室组织,各责任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各科室(单位)对生成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分类、汇总,由分管局领导审签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将主动公开信息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

四是建立机制,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相关科室(单位)保密审查,分管局领导审签后再公开。同时,完善电子触摸屏、查询室等查询平台,方便财政服务对象查询财政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使政务公开切实发挥为民服务、利民监督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7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也无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潜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市财政局子网站、“潜江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同步公开了《潜江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通过“潜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市财政局子网站对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进行公开的同时,同步公开了《潜江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情况说明》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信息公开和报送缺乏主动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切实做好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其业务水平。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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